各学科学位评定委员会:
根据福建省学位办《关于开展2015年福建省研究生优秀学位论文评选工作的通知》(闽学位办〔2015〕13号)的文件要求,为做好我校研究生学位论文的推荐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一)优秀博士学位论文
2013年9月1日至2015年8月31日期间获得我校授予博士学位者的学位论文。
(二)优秀硕士学位论文
2014年9月1日至2015年8月31日期间获得我校授予硕士学位者的学位论文。
(三)不予推荐的学位论文要求
1.学位论文答辩前已获得副高级(含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作者所撰写的学位论文;
2.攻读博士(硕士)学位期间在本学科高水平期刊未发表过学术论文(要求第一作者或除导师之外的第一作者)的作者所撰写的学位论文;
3.涉密的学位论文。
二、推荐名额
本次评选实行限额推荐,我校总共可推荐3篇博士学位论文、4篇硕士学术学位论文和4篇硕士专业学位论文参评福建省研究生优秀学位论文。根据学校实际情况,请各学科学位评定委员会各推荐1篇硕士学术学位论文及1篇硕士专业学位论文;其中有博士授权点的中医学科、中西医结合一级学科各推荐2篇博士学位论文。
三、推荐程序
(一)各学科学位评定委员会遴选推荐
各学科学位评定委员会应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认真做好遴选推荐工作,确保推荐过程的合法性和推荐论文的质量;并将材料按时上交研究生院汇总
(二)校学术委员组织评审推荐
由校学术委员会对各学科学位评定委员会推荐上来的研究生学位论文进行评审,按照同一学科中申报的博士学位论文原则上不超过2篇,硕士学位论文原则上不超过3篇的原则确定最终推荐名单。
(三)公示上报
研究生院根据校学术委员会推荐结果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按照有关要求完成材料报送福建省学位办。
四、材料报送
各学科学位评定委员会向研究生院报送的材料包括纸质材料和电子材料
1.纸质材料
(1)优秀学位论文推荐表(附件2)
(2)优秀学位论文推荐汇总表(附件3)
(3)成果证明材料
2.电子材料
(1)学位论文原文(PDF格式);
(2)优秀学位论文推荐表(附件2,WORD格式);
(3)优秀学位论文推荐汇总表(附件3,EXCEL格式);
(4)优秀学位论文信息汇总数据表(附件4,EXCEL格式);
3.材料报送时间
各学科学位评定委员会于10月28日前将确定推荐人选的材料纸质及电子版汇总到研究生院学位办。
附件:1.《关于开展2015年福建省研究生优秀学位论文评选工作的通知》(闽学位办〔2015〕13号)
2.优秀学位论文推荐表
3.优秀学位论文推荐汇总表
4.优秀学位论文信息汇总数据表
研究生院
2015年10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