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3年下半年同力人员选报导师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9-22

各学科学位委员会及相关同力人员:

   根据《福建中医药大学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办法》(闽中医研〔2022〕59号)文件精神,经研究生院审核,共有90位同力人员符合选报导师条件(名单见附件1),为做好2023年下半年同力人员选报导师工作,保证同力人员学位申请工作顺利开展,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除中医硕士专业学位以外,相关学科学位委员会应根据导师复审结果,审定并向同力人员公布可供选报的导师名单,同时报备研究生院。中医硕士专业学位同力人员选报导师原则上应是推荐其报名入学的研究生导师,如有更换,导师的指导专业应与同力人员专业一致。

二、同力人员联系导师,确定指导关系,并填写《福建中医药大学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选报导师意向表》(附件2)和《福建中医药大学接受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报名登记表》(附件3)及相关证明材料,各一式一份,于10月19日(周四)前交给相关学科秘书(附件4)。

三、各学科学位评定委员会应对同力人员选报导师情况进行审核,并于10月26日(周四)前将上述材料汇总交至研究生院学位科。

四、研究生院对选报导师的材料进行审核整理后,通知同力人员缴交学费。学位申请阶段学费标准为:12000元/每生。具体的缴交方式另行通知。

五、同力人员对课程成绩和学分存在疑问,可咨询研究生院培养科,联系电话:0591-22861071。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邓婉青、陈倪济世  联系电话:0591-22861219

 

附件:1.2023年下半年可选报导师的同力研究生名单

2.福建中医药大学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

选报导师意向表

3. 福建中医药大学接受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报名登记表

4.各学科学位委员会秘书联系方式。

 

福建中医药大学研究生院

2023年9月20日

附件1:2023年下半年可选报导师同力学员名单.xlsx附件2:福建中医药大学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选报导师意向表.docx附件3:福建中医药大学接受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报名登记表.doc附件4:各学科学位委员会秘书联系方式.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