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高水平学科创新平台(中医药传承与中医传染病临床基地):
依据《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省高水平学科创新平台、学科联盟及“四新”建设试点验收工作的通知》(闽教办高〔2024〕12号)要求,现对我校高水平学科创新平台(中医药传承与中医传染病临床基地)开展验收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验收内容
依据《福建省高等学校高水平学科创新平台管理办法(试行)》,对照建设方案,重点检查建设目标、建设任务完成情况以及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等,梳理在优质资源建设、人才培养、创新团队建设、科研创新、国际交流与合作等方面的标志性成果。
二、验收程序
(一)学校自评。省高水平学科创新平台对照建设方案及有关文件要求,结合建设实际,认真撰写验收自评报告(报告提纲见附件1)。
(二)专家评议。省教育厅组织专家对验收项目进行评议,必要时组织专家组入校复核。
(三)结果反馈。省教育厅根据专家评审意见,形成验收结果并反馈各高校。
四、材料报送
请于9月25日前将验收自评报告的电子版报送研究生院(学科建设办公室)进行审核,并于10月10日前将终稿验收自评报告的纸质版报送省教育厅。
附件:1.福建省高水平学科创新平台建设验收自评报告提纲
研究生院(学科建设办公室)
2024年9月13日
